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开遴选资助2025年青少年足球赛事的通知

2025-05-14 00:00

各有关单位:

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及足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全面落实《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》文件要求,积极助力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建设,扩大竞赛规模、增加竞赛种类,扶持、打造高质量青少年赛事,同时汇聚社会力量、创新公益筹募方式,团结各方力量共同推进青少年足球事业发展,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拟面向全国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征集、遴选公益性青少年足球赛事予以资助支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资质和条件

  (一)申报主体资质

  各级体育、教育行政部门、有关行政事业单位;各级足球协会;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;具有体育及相关资质的基金会。

  (二)申报条件

  1.申报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账户。

  2.申报机构须能开具符合以下要求的票据:

  (1)增值税专用发票

  (2)增值税普通发票

  (3)其他经基金会认可的有效票据

  注:开票信息内容须与资助协议内容一致。

  3.所申报项目须为青少年足球赛事,即6-18岁年龄段青少年参与的各类足球比赛。

  4.所申报项目应为公益性项目,即非营利项目。

  5.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本年度已资助的全国性公益项目,不在此次申报范围;本年度已接受其他相关政府补贴的赛事,不在此次申报范围。

  6.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比赛,并提交总结报告。

  (三)优先条件

  1.符合国家外交战略,具有青少年足球公益、文化交流属性,举办地在国内的国际性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。

  2.具有标志性、独特性品牌,创建时间超过十年的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。

  3.能充分调动市场力量,获得企业支持,形成品牌且赛事举办时间相对固定,结合本地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特色优势设立的地方性、区域性公益性青少年足球赛事。

  4.在欠发达地区、民族地区、边疆地区举办的各类公益性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。

  5.在足球事业发展薄弱地区开展的各类公益性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。

二、资助标准及使用方向

  (一)补贴类

  1.国际性青少年足球赛事,原则上十一人制比赛场均补贴不超过2500元,七八人制比赛不超过1500元,五人制比赛不超过1000元。

  2.全国性及省、市区域青少年足球赛事,原则上十一人制比赛场均补贴不超过1800元,七八人制比赛不超过1500元,五人制比赛不超过1000元。

  3.县域青少年足球赛事,原则上十一人制比赛场均补贴不超过1000元,七八人制比赛不超过800元,五人制比赛不超过600元。

  (二)配套类

  1.为落实《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》,加大社会资金筹集力度,本会鼓励各级政府、各级足球协会、各类社会组织、热心足球事业的企业或个人,对足球公益事业进行捐赠。

  2.如赛事主办方(含联合主办方)、承办方、协办方动员社会力量对赛事进行资金支持,且资金全部或部分由出资人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的要求,自愿捐赠给本会专项用于该赛事,本会采取社会捐赠资金和本会配套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:1的方式对赛事进行资助。其中:

  (1)国际性赛事最高配套资金额度不超过300万元。

  (2)全国性及省、市区域赛事,最高配套资金额度不超过100万元。

  (3)县级区域内赛事最高配套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。

  (三)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场地租赁(含会议室)、裁判员劳务(含比赛监督及裁判监督)、志愿者劳务、现场急救医疗、赛事安保、保险、赛事物料耗材(足球门除外)、饮用水、比赛技术录像、比赛用球、球员服装、必要人员的食宿、交通以及赛事宣传等。其中,用于宣传的资金不得超过资助金额的5%。

三、截止时间

  申报截止日期为:2025年5月30日(周五)17时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  (一)填报要求。拟申请本项目资助的赛事主办单位,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填写后附《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项目资助申请书》,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等附件材料。

  (二)报送方式。申报机构将申报材料加盖机构公章,于申报日期截止前,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寄送到我会,同时发送全部申报材料电子扫描版至我会指定的电子邮箱qs@zqjjh.org.cn。

  (三)注意事项。申报时间截止后,若发现申请机构所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、电子扫描版申请材料,有缺页、漏项、未按要求填写、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加盖公章等情形,视为不合格材料,不再通过电话、短信、邮件等方式通知。

  (四)材料合规性要求。申请机构对各项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,一旦发现申请机构弄虚作假、伪造编造申请资料等情形,经我会查实后,取消其三年的资助资格。行为严重的,后续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失信主体名单。

五、项目评审及资助协议签订

  (一)经综合评审后,将拟受资助机构在本会官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  (二)公示期满后,将与受资助机构签署资助协议,按照协议约定拨付资助款。

  (三)对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项目的受资助机构,将取消受资助资格并追索资助款。

六、相关事宜由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

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青少年足球发展部 武宜佳

  电话:(010)67175991转832

  传真:(010)87878271

 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工人体育场东2门内2号楼,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

  邮编:100061


  附件: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项目资助申请书(青少年足球赛事项目)


 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

  2025年5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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